教務處定于11月16日深入各系進行期中教學檢查,現(xiàn)將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檢查時間 各系自查時間:即日起至11月15日 教務處抽查時間:2018年11月16日 二、各系自檢自查內(nèi)容 1.檢查教學計劃執(zhí)行情況,教學進度與教學計劃是否同步,教師調(diào)、停、補課以及請假是否按規(guī)定辦理手續(xù)。 2.檢查期中考試工作安排情況,是否按規(guī)范要求命題,考試內(nèi)容是否與教學內(nèi)容相對應。試卷是否存檔保存。 3.教師對學生是否經(jīng)?;记?,以及教師是否對學生的平時成績予以記載,期中成績上傳及試卷裝訂。 4.教師教學教案、教學大綱、教學計劃及教學進度檢查 5.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執(zhí)行情況、學生實習(見習)方案 6.期中座談會記錄及公開課情況 三、檢查方式與要求 1.各系自查 (1)各系要對期中教學檢查工作進行自查,填寫《期中教學檢查表》。 (2)各系召開教師和學生座談會、組織聽課、現(xiàn)場檢查等方式進行,全面了解課堂教學及教學管理情況,作好記錄并保留圖像資料,對自查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,要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或改進措施。 2.教務處檢查 在各系自查結束后,11月16日教務處將深入各系,隨機抽查教師教案、教學大綱、教學計劃及教學進度。 3.各系需提交檢查以下材料復印件交教務處存檔 (1)各系期中教學情況自查表 (2)本學期十、十一月份教學工作會議記錄復印件(不少于3次) (3)學生及教師期中教學座談會記錄復印件 (4)各系教學常規(guī)檢查痕跡管理復印件 (5)期中教學總結(電子稿發(fā)送教務處新郵箱,紙質稿上交)。 教務處 2018年1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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