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學秘書、輔導員: 學籍管理對學生管理工作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,學籍管理制度有利于約束學生日常行為。學生管理制度中規(guī)定了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中必須遵守的在校規(guī)定,一旦違反相關規(guī)定,將對學生做退學、開除學籍等處理。 我校按照“分級管理、分級負責、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學校校長是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,對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;分管學生學籍學歷工作的副校長,是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直接主管責任人,承擔領導、協(xié)調和監(jiān)管責任;校教務處是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具體管理部門,教務處處長是學籍學歷管理主要責任人,承擔組織實施責任;系(部)主任(黨總支書記)是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直接責任人;輔導員(班主任)是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具體責任人。 1、新生入學學籍復查注意事項 (1)教務處提供電子版《2018級高專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表》,發(fā)送至學工群,請各位自行下載打印 (2)輔導員將新生信息填寫完后,打印出來讓學生簽字,每位在校新生必須自己簽字,并且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、錄取通知書復印件,每生一份,按照姓名排序(從A—Z),輔導員通過對學生的錄取通知書、身份證、照片等材料進行審核、比對、檢測。 (3)材料上交截止時間為10月10日,如有特殊情況需及時和教務處聯(lián)系。 上交材料為:紙質《2018級高專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表》,身份證復印件、錄取通知書復印件(按照姓名排序)。 2、在校生學籍注意事項 (1)新生入學并進行學籍注冊后,輔導員需通知學生上學信網進行學籍查詢;轉專業(yè)后需再次核查是否正確;畢業(yè)電子攝像后,需上學信網進行畢業(yè)生圖像校對。 (2)學生學籍有異動,需及時和教務處聯(lián)系,異動情況含:休學、復學、留級、轉專業(yè)(私自轉專業(yè))、退學(含自動退學),請假時間累積超過6周,需予以休學,相關表格可從教務處網站下載。 (3)學生在校期間違紀(教務處只負責曠課、考試作弊)務必及時和教務處聯(lián)系,通過系部上報資料。 對一學期內曠課累計達到或超過10學時的,分別給予下列處分: ①、曠課10~19學時,給予警告處分; ②、曠課20~29學時,給予嚴重警告處分; ③、曠課30~39學時,給予記過處分; ④、曠課40~49學時,給予留校察看處分; ⑤、曠課50學時及以上,按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五十四條(七)款,作開除學籍處理; 學生曠課時間,一般課程按課表規(guī)定的上課學時計算;無故不參加生產勞動、運動會、軍事訓練、生產實習、社會調查等,按每天6學時計算。一學期無故遲到、早退累計3次作曠課1學時計。 教務處 2018年9月21日 |